宫白云到底站在哪里?
陶发美
想起几年前,我写的两个诗评:一个写了周瑟瑟,一个写了宫白云。当时,两人的名气没现在大,写他们的人也没现在多。当时,周瑟瑟给我寄了好几本诗集,宫白云也给我寄了她的第一本诗集《黑白纪》。我也是读了他们的诗集才写了评论。后来这两人都发展了,还是大发展了。现在他们的诗集要掏钱买了,这也是一种市场效应。诗歌有了品牌,是非常值得尊重的事情。
两人的诗风也有了变化。周瑟瑟当初提出什么元诗歌、什么卡丘主义,实际他自己早就背离了。大约是他的才情克制不了了,他总在自己的思维里奔跑,他一个人奔跑还不满足,还要拉着世界一起奔跑。
说到宫白云,她已建立了一种安静、禅意的语言系统。她的言说性显出事物的本原性。就像她名字里的白云,必是纯净的。若加一点什么,或就是乌云,或就是彩云。不过,她是白云。白云是不要添加的,不可添加的。白云,才是本原、才是本相;白云悠悠,才是元初的美丽。
我写宫白云的那个文章,题为《站在黑与白的分界》。记得,是在我打开她的《黑白纪》的第一瞬间,脑海里就跳出了这个题目。一旦有了好题目,文章就出来了。我这次再看了一遍那个文章,依然感慨颇多。然而,当我读到《提灯的人》,又觉得还有话要说。在那个文章里,我发出了一个寻索:“宫白云到底站在哪里?”当然,我是自问自答了,——她就“站在黑与白的分界”。
我把黑与白当作一个原则提了出来,即世界存在的一个关系原则。今天,读到《提灯的人》,我想过,是否带着它再回到这一关系原则中去?随之我又否定了。老调重弹大可不必,再适当联系一下还是可以的。
说到“提灯的人”,首先是对灯的理解。从诗意看,这个灯不是别的灯,而是禅宗文化的灯,它是“法”的一个喻体,也就是衣钵的一个喻体。禅宗讲传灯,就是衣钵传承之意。宋代有个道原编了个《景德传灯录》,收录了很多佛界人士的语录。这本书有点像今天的诗歌选本,其中有说:灯能照暗,祖祖相授,以法传人,譬犹传灯。因而,提灯,即由传灯而来;提灯的人,是为信佛之人。如此说来,宫白云的诗境是为禅境。无论诗境,还是禅境,《提灯的人》可谓玄冥之处,神通广大——
可以说,没有“黑夜提着白昼”等前三句的导向,一句“提灯的人提着尘世”怎么出得来?几个“提着什么”的连续妙用,尤其产生了最积极、最形象的效果。我恨不得也要跟着人家造个几句子,如:星星提着萤光、月亮提着虫鸣。哦,这不可笑吗!这“提着什么”已被宫白云占了先了,其他人再怎么“提”也提不起劲了。
六祖慧能的那句偈语,我们应该不陌生:“本来无一物,何处惹尘埃!” 这是佛禅的至上境界,很超然、无念为宗、目空一切。那么,宫白云的一句“提灯的人提着尘世”,明显地是又一番觉悟,别一种洞彻。大凡得道者、明心见性者,都是面向俗世的。要说佛禅文化,那也是尘世的花朵;真理的声音,常在我等人类的耳畔鸣响;上帝的脚印,一定也是留在沼泽地里,或泥泞小路上。随后,宫白云的发现更是微观其趣,知其彰显:“从一城绚烂中挑出灯芯/从四处的污浊中择得慈悲/当一河的月亮熄灭黑暗/一盏灯模仿神圣/好看的光线从低处/献过来”。
美国作家凯鲁亚克说,禅是一种温和的但有点疯傻的异端。我不认为他是在排斥或抵触,但也不认为他是完全领受了禅的真谛。他一定是站在自己的小窗前才这样说话的。一个诗人、一个作家的生命里,一旦融合了某种信念,他们的写作就难以避免地呈现自觉化和信念化的状态,其笔尖流淌的就是某种精神的伟大化合,就是自然而然的志趣和行动。这一切都不是要死拉硬拽、千呼万唤的。
从近年宫白云的文字看,其矜持式的皈依感,其邈远式的亲近感,皆是受了佛禅文化气质的影响。这也是她的诗学走向成熟、走向圣洁的最为重要标志。这也说明了很重要的一点,即最好的诗歌,一定有最适合它的文化胎记。
在前面我说过,我还要联系一下黑与白的分界问题。肯定说,《提灯的人》也是在这一关系原则之内的闪烁。不过,它丰富了这一关系原则的定义。几年前,我曾发出一个寻索:“宫白云到底站在哪里?”现在,我还是对她所站立的地方兴致盎然——
只是说,我这次给的回答会更准确一些:她尽管还是站在黑与白的分界,但我又有发现:原来,这个分界不是别处,而正是佛禅文化的光照之地。
2019.7.29
附: 提灯的人
宫白云
黑夜提着白昼
摩肩接踵的人群提着自己的影子
乌鸦提着栖身的树
提灯的人提着尘世——
从一城绚烂中挑出灯芯
从四处的污浊中择得慈悲
当一河的月亮熄灭黑暗
一盏灯模仿神圣
好看的光线从低处
献过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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